很喜歡的一個比喻說,如果一個盲人並不知道自己失明,並不知道這個世界不止無窮的黑暗,他會活得快樂得多。他不快樂,是因為他知道自己失明,知道有光,卻又看不見光亮。
那,你寧願做個只見到黑暗不知道光明的快樂人,還是個嚮往光亮的不快樂盲人?從來我的選擇都是後者,我覺得連光芒的真相都不知道,那種快樂其實是悲劇。
但,若我無從得知真相,身處悲劇中的我,其實活得很快樂。
真相都是殘酷的,戳破假象帶來真相,同時帶來真實的痛楚。
你讓我開眼又怎樣,我不可能適應真相的光芒,強光只會刺痛我雙眼,甚至再次弄瞎了我。
或者直到那時候,我們才能於光明世界裡,當個真正活得愜意的快樂盲人。
只願我能無知到底,無知到自己不知道自己是無知的。
可惜,我的無知太不盡不失,我的失明亦不三不四,總是看到疑幻似真的光影交織,讓我陷入極端的痛苦裡。
為了知道的而痛苦,因為不知道而快樂,我的抉擇開始模糊。







